为了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和换证工作,现就《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和《开云(中国)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精神,推动建立开放透明、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开云(中国)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和《开云(中国)做好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资质核验工作的通知》(苏建工〔2002〕365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核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